服务渠道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无委托出席董事,本行的监事列席了会议。
三、本行年度财务报告经浙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董事长陈建锋、行长陈烨、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卓洪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基本情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浙江东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东阳富民村镇银行)
二、法定代表人:陈建锋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人民路69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东阳市人民路69号
邮政编码:322100
电 话:0579-86099562
传 真:0579-86099673
三、注册资本:2亿元
四、成立日期:2014年1月
五、经营范围: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本行的经营范围是:(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从事同业拆借;(六)办理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七)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八)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九)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业务范围须经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六、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三节 财务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
(一)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元)
(二)2019年度利润表(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9年现金流量表(单位:人民币元)
三表内容详见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置于综合管理部备查。
第四节 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持股占比 |
1 |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200 |
51 % |
2 |
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
2000 |
10 % |
3 |
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 |
1120 |
5.6 % |
4 |
浙江东峰制冷配件有限公司 |
1020 |
5.1 % |
5 |
浙江野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820 |
4.1 % |
6 |
浙江凯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20 |
4.1 % |
7 |
浙江康峰化工有限公司 |
820 |
4.1 % |
8 |
浙江中元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
820 |
4.1 % |
9 |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20 |
4.1% |
10 |
东阳市海森保健品有限公司 |
820 |
4.1% |
11 |
冀发集团有限公司 |
740 |
3.70% |
合 计 |
20000 |
100% |
第五节 风险和内控情况
2019年,本行加强风险内控管理,保持了稳健运行。
序号 |
单项指标 |
好银行标准 |
最低标准 |
本行比例 |
1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
≥9% |
≥7.5% |
18.52 |
2 |
一级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
≥10.2% |
≥8.5% |
18.52 |
3 |
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
≥12.6% |
≥10.5% |
19.65 |
4 |
不良贷款率 |
≤3% |
≤5% |
0.29 |
5 |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
≤15% |
≤15% |
1.51 |
6 |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
≤10% |
≤10% |
1.51 |
7 |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
≥120% |
≥100% |
1345.21 |
8 |
拨备覆盖率 |
≥225% |
≥150% |
890.64 |
9 |
本外币合计流动性比例 |
≥35% |
≥25% |
145.03 |
第六节 资本管理情况
本行资本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本行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向董事会负责,本行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实施资本管理。本行年初制定了2019年资本实施计划,对加权风险资产采取限额管理,根据业务条线制定限额控制额度,以确保本行2019年分层预警监管指标达到目标值要求。
截至2019年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3.11亿元,一级资本净额3.11亿元,资本净额3.30亿元,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5.43亿元,市场风险加权资产0万元,操作风险加权资产1.36亿元。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6.8亿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8.52%,一级资本充足率18.52%,资本充足率19.65%。
第七节 公司治理情况
本行遵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章程,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机构规范运作,分权制衡。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定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能够据此召开定期会议和不定期的临时会议。
一、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工作情况
2019年全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
(二)选举、更换董事、监事情况
同意黄立杯辞去监事长的职务,选举朱献忠为东阳富民村镇银行监事会监事长。
二、董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人员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董事长为陈建锋。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2019年度董事会召开4次会议,临时董事会2次,共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等31项议案。
董事会设立4个专门委员会。
本行的董事会履行了法律以及章程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激励、监督并评价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董事都能对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规、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构成
第二届监事会成员3名,监事长为朱献忠。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9年共召开了东阳富民村镇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至第十次会议,合计召开4次会议,在监事会会议上,监事们认真审议并通过议案,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董事会召开的现场会议,监事会履行了法律及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另外,监事能持续地了解和关注本行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对本行事务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的合规合法性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董事、监事履职情况
(一)董事、监事来源、结构和兼职情况
董事来源:陈建锋、吴顺华、马栩英为股东董事;陈烨、李磊伟为执行董事;监事来源:朱献忠、陈尚进为股东监事;叶菲为职工监事。
(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
董事、监事年度履职评价:合格
五、经营管理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经营管理人员构成
本行经营管理层人员2名,行长1名,副行长1名。
(二)经营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行经营管理层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坚持“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方针,创新信贷产品,不断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同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清收不良贷款,进一步巩固了各项经营成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和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
六、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已设立了运营部、风险管理部、业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及内部审计岗等职能部室,设置了营业部、花园支行、画水支行和横店支行等营业机构。本行上述职能部门基本上能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
七、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上存主发起行资金0亿元,发起行对本行的资金支持1.93亿元,本行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和本行利益的情况。
八、出售、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收购与出售资产事项。
九、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总体评价
本行已初步建立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治理结构和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具有一定的风险把控能力,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八节 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一、市场定位情况
本行紧紧围绕“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发展思路,坚持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的发展的市场定位不动摇,以整村建档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工作。
二、 支农支小贷款发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客户共计5182户,余额197296.27万元,其中公司类贷款62户,金额12954万元,个人贷款5160户,金额184315.27万元。100万元以上贷款余额为92979.93万元,余额占比47.13%,377户,户数占比7.28%;4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下为37802.33万元,余额占比19.16%,563户,户数占比10.86%;40万元(含)以下66514.01万元,余额占比33.71%,4242户,户数占比81.86%。
第九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
本行自成立以来,我行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目前,我行已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阳光信贷”工程实施办法》、《东阳富民村镇银行舆情风险管理办法》、《关于建立网点舆情信息员队伍的通知》、《东阳富民村镇银行2019年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方案》和《东阳富民村镇银行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工作的通知》、《东阳富民村镇银行结算业务收费标准》等制度。
我行在董事会下设以董事长为主任,行长、副行长和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运营部为成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指定综合管理部为消保工作的职能部门,制定和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消保队伍,配齐配强消保工作人员,建立了网点舆情信息员队伍,明确各自工作职责。
二、上年度投诉处理
无投诉信访发生。
第十节 年度重大事项
一、报告期内股份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股份变动。
二、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转让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股东股权转让。
三、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本报告期内花园集团将股权2000万元质押给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质押期为1年。
四、报告期内股东名称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股东名称变更。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东阳富民村镇银行始终坚持支农支小,坚定“做小、做广、做精”的发展战略,大力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
二、报告期内,无分支机构筹建。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及案件。
四、报告期内,无重大托管、承诺的情况;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各项合同履行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
五、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长及董事、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的情况。
六、本行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浙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十二节 补充说明
2020年,根据疫情当前发展态势,初步估计对我行业务经营和效益会产生一定冲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收入受影响,根据政府要求金融机构优惠让利实体经济的政策,可能造成我行贷款利息收入难增长甚至较2019年下降;二是部分行业不景气,可能造成我行不良贷款增加,导致2020年利润下降。我行将积极应对,坚守支持小微定位,优化金融服务,加强贷款营销,防控化解风险,努力降低不利影响。
第十三节 信息披露途径
一、本报告备置地点:本行总部。
二、本报告在东阳富民村镇银行网站上予以披露。
三、本报告登载互联网络。网址:http://www.dyfmbank.com/。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行长、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告。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